为进一步规范公共体育课堂教学行为,保证体育课堂教学秩序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现就体育课堂教学行为提出如下规定:
一、教师不得随意缺课和请假,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课者,须提前上报大学体育部,经系主任批准后,再向教学办报备,并填写调(停)课单,上交教育与体育学院教学办。
二、教师上课应做到着装端庄、大方、得体;实践课必须身穿运动服、运动鞋。
三、教师上课每班地点在一学期内必须固定,不得随意变更上课地点。
四、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;教学材料随身携带,安排借取课程所需器材。
五、如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情况,授课形式及授课内容由任课教师进行安排。
六、每学期第一次课,教师必须对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、既往病史、严重影响体育锻炼的身体原因做出询问,并做好记录,以便后期课堂教学中合理安排。
七、每堂课准备活动开始前,教师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考勤。务必询问学生健康状况,如有受伤、女生例假等不适宜运动的学生,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随堂见习或酌情安排活动。
八、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教学内容,上课不能迟到、缺课,不得提前下课和随意离开教学场地。
九、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,需随时注意学生身体及精神状况,随时注意调整运动量和运动强度;若有学生发生晕倒、休克等重大事件,在场教师需相互帮助,迅速拨打120,并及时进行现场处置。
十、教师有责任维护课堂正常教学秩序,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管理。教师应激励学生树立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,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。
十一、教师上课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,不得出现对学生进行辱骂、挖苦、讽刺等言语行为。
十二、课堂教学活动结束后,教师有责任组织、督促学生按时归还器材,损坏及丢失应做出说明,器材需照价赔偿。
十三、每学期教师根据考勤对学生能否参加体育课考试进行评定,无论病假、事假,学生出勤率必须在80%以上才予以评分。
js333国际线路大学体育部
2021.4.16